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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旨:為辦理「擬定臺中市區域計畫案」公告徵求意見。依據:依據內政部100年11月30日台內營字第1000809985號函頒「擬定直轄市縣(市)區域計畫實施要點」第六點之(一)、(五)規定辦理。公告事項:公告時間:自民國101年4月13日起至100年5月13日止,計30日。公告地點:本府新市政中心公告欄、本府一級機關公告欄及本市各區區公所。公告內容:為辦理擬定臺中市區域計畫案,任何機關團體或民眾得於公告徵求意見期間,以書面載明名稱或姓名及地址向本府都市發展局提出意見,納入擬定參考。建議書件格式:請於「擬定臺中市區域計畫案」專屬網站(http://tp.longi.tw/最新消息)自行下載應用。 備註:現階刻正辦理公告徵求意見,後續草案內容擬定後將公開展覽30日及說明會。 公告函文 建議書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