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
轉載自:營建署綜合計畫組-業務新訊 國土計畫法(草案)(以下簡稱本法草案)五度函請立法院審議,立法院最近一次審查本法案係於第7屆第7會期期間,經該院內政委員會於100年5月18、19日及6月1日審查完竣,全文草案案59條文,總計通過36條、保留23條,後因立法院任期屆滿不續審退回。 營建署考量本法草案條文泰半未經立法院審查同意,又依據營建署98、99及100年度相關委託研究案成果,亦針對條文草案提出相關修正建議。營建署除參考前開意見,並依據相關座談會議、部會研商會議及公聽會共識方向,研修本法(草案)條文,後續將循法制程序儘速送請立法院審查。 國土計畫法草案(行政院版)相關資料如下網址 http://www.cpami.gov.tw/chinese/index.php?option=com_content&view=article&id=10182:2012-09-04-17-00-27&catid=36:2010-03-02-09-00-03&Itemid=53 |